重庆市綦江区四项措施抓好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綦江区严格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和管理,有效促进了新录用公务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一是狠抓思想,上好第一课。为了让新录用公务员更快的了解和融入綦江区这个大家庭,在集中报到之日,组织新录用的公务员到廉政宣教基地参观学习,全面了解区情,上好机关工作的“廉政第一课”。通过参观学习交流,引导初任公务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章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迈好职业生涯第一步。二是按需施教,精准式培训。坚持“以用为本、按需施训”的教学理念,对照薄弱环节,精心设计初任培训课程,重点针对“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公文写作”、“办文办会”等方面进行授课,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在脱产培训中,安排参训人员举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三是结对帮带,点对点培养。招录单位落实“多对一”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胜任本职工作;同时建立定期谈话制度,及时发现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及时纠正,引导新录用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四是严把质量,多渠道考核。及时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为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性、公正性,要求各单位成立考核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纪检干部等组成,通过新录用人员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并综合初任培训的情况、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转正意见。
(撰稿: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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