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推进“互联网+医疗”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宁夏银川市出台新规,明确建立参保人员网上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试点制度,参保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就医问诊产生的费用,可由本人医保账户资金支付并按比例报销。
根据银川市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医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互联网医院线上挂号、诊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网上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20元、50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40%,每次最高支付额分别为8元、5元。每日每人线上门诊统筹就诊医疗费用报销限1次。
同时,参保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和线下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均签订了门诊统筹协议的,其在线下实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标准为:城镇职工医保调整为1080元,城乡居民调整为280元。未在互联网医院签订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在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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