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继18日发布区域性限购的楼市调控新政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日再次发文,即日起全面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上述规定,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范围内执行。
同时,长沙市还决定,暂停发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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