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补助力度,保障基金健康有序运行。2016年木垒县县财政按每人每年37元的标准补助新农合基金210.7万元,按每人90元标准补助城镇居民医疗困难人员22.8万元,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补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67.7万元,补助城乡养老保险411万元。
二是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2016年木垒县财政通过资助缴费、分类补偿、特殊救助“一站式”及时救助等方式,解决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拨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207万元,其中:资助新农合、城居医疗个人缴费46万元。
三是着重对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困难人员进行核对清理。协调民政、社保、卫生部门联合对非民政认定的困难人员进行清理,确保社保、卫生、财政与民政认定的困难人群数据准确一致,保障困难人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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