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开始,临泽县人社局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调研中,调研组分别了解了全县七个镇、五个社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广泛听取了各镇、社区有关情况介绍及建议;深入村、社组织群众召开座谈会,进行座谈讨论,认真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现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辖7个镇、4个社区、71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万人,农业人口12.5万人。于2009年11月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首批试点县之一,2011年7月被确定为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统一制定了《临泽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0年10月,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命名为“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示范县”。
截止2016年10月底,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88550人,实参保86806人,参保率98.03%。累计征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9200.9万元,中央及省、县级政府补助资金12138.6万元,共为全县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0374.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143.2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县委、县政府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泽农民的德政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落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3名;各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事务中心负责经办,从已招录分配的基层社保工作人员各配备3-5名专职人员,共确定经办人员22名;71个行政村、5个社区共配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人员76名;在试点启动初期,县上筹集资金30万元为7个镇经办机构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71个行政村配发了档案柜,按照参保人数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制度、信息网络”八到位。坚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不变,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不变,县乡村分级包干指导督促落实的联动机制不变,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范围,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推进参保扩面
坚持把宣传动员作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参(续)保率的重要措施,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开设宣传专栏、会议专题培训、入户上门宣讲、算账分析对比等方式,持续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县编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份,在县公务网开辟专栏1个,在电视台开设专栏播出专题片8期,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召开专题会议讲解140场次,入户讲解7万多人次。为提高城乡居民参(续)保率,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中青年居民参保态度迟疑、大部分人员选择低档次缴费的心态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的疑虑,突出宣传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耐心细致地帮助群众解答各种疑难问题,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居民及早参保、提高档次、连续缴费。针对部分中断缴费的居民,乡镇经办人员、村社干部逐一上门做宣传、讲政策、算明细账,面对面做工作,劝导居民续保缴费;对外出打工人员、部分困难人员,通过联系其亲朋好友或村委会帮缴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参(续)保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率连续五年巩固在97%以上。
(三)规范经办服务,提升工作质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科学规范管理为目标, 以信息系统应用为平台,以数据真实有效为核心,合理设定岗位,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健全业务台账、完善业务资料,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规范化、经办服务精细化,档案资料完整化,业务经办网络化。一是规范经办程序,按照经办规程,认真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规范,统一了业务经办流程和办结时限,明确县、乡(镇)、社区和村级经办人员工作职责。二是按规定及时建立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利息收入等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收入分开记账,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三是规范档案管理,邀请县档案部门业务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有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分类、立卷归档,共整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2836卷,并实行电子目录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使用方便、查询快捷。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将金保专网延伸至镇、社区经办点,并全面实现应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开展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核定发放、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实现了“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钱在银行流、信息网上走”的经办模式。完成了88221人的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入库工作,社保卡制卡69093张已全部发放至农户手中,自2016年9月起全部启用社保卡领取待遇。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开展了系统的、分层次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县上共举办培训班7期,分期分批对各镇分管领导和经办骨干进行政策法规、经办流程、信息系统操作等知识的培训,积极选派经办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各镇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使经办人员吃透了政策精神,熟练掌握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流程、信息系统操作等知识与技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四)认真核查数据,夯实工作基础
县人社、公安、统计、人口、残联等部门协调沟通,准确核实人口底数和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等特殊群体人员数据,对16周岁以下、16-59周岁,60周岁以上人员分类甄别,建立台账,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和推进参保扩面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缴费金额、待遇享受信息、发放金额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个人缴费金额和信息系统数据通过数据函数进行核查比对,做到了参保人员系统信息与个人信息,缴费金额与财务数据,系统数据与统计报表“三一致”,有效提高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为建立账实相符的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实现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吸引力,鼓励居民长缴长得、多缴多得。县委县政府积极为缴费群众给予财政补贴,县财政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元、10元、15元,调整为对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5元;对选择2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0元;对选择500-1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5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0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5元。对农村计划生育 “两户”家庭父母(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由原来的补贴标准提高30%,调整为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对城乡居民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45周岁以上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按每补缴一年20元的标准,在其到龄当年补缴时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县财政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全部落实到位。至目前,县级共落实到位补贴资金701.5万元,鸭暖乡张湾村根据村集体经济实际,对2010年参保人员每人补助10元,落实补助资金8540元。
(六)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坚持内部控制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有效规范了基金的收、管、用全过程,确保基金安全。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收,收缴资金做到“日清日结”,避免了个人缴费资金归集的风险和漏洞。认真落实社保、财政、银行三方按月对账制度,做到了收支三方账务一致,基金决算报表与实际账务相符。在待遇支付方面,严格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审核,实行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示制度、死亡人员信息“零报表”等制度,认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和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核查工作,杜绝了冒领、多领养老金等现象的发生。定期披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效防范了缴费资金归集和管理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中青年参保意识薄弱,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一方面部分居民对居保政策一知半解,主动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很多人往往临近退休年龄才去参保。参保对象中的部分中青年人员(特别是16-30周岁人群)则认为缴费年限长,回报率低,参保不积极,断保现象突出。在已参保的居民中,缴费档次普遍偏低,选择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的占71.3%以上。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城乡居民长期外出务工甚至举家外出,无法取得联系,加之被征地农转非和户籍改革农转城人员的增加,使城乡居民参保扩面难度加大。
二是编制人员力量不足,基层经办能力有待提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三项业务经办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但县级人员编制偏少,与工作量不相适应。近年来招考安置到基层社保的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兼办其他业务工作,致使专人专责的要求得不到落实。乡镇从事居保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对参保政策把握不准,业务交接衔接不好,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村及社区协管员,主要依靠村(社区)干部,虽然落实了相关报酬,但由于工作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是信息系统功能还需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减少了手工操作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重复参保、享受待遇的现象,其在个人账户管理、查询统计等方面7的优势初步显现,但部分功能还需完善。错误信息修改权限过于集中,部分错误信息县级不能修改、删除,如待遇复核、关系转移等信息需联系省信息中心进行修改、删除,不方便基层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财政、公安、人口计生、残联等相关部门没有接口,不能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和资格认证功能需增加完善。
四是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我县选择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业银行共同作为合作金融机构,由于金融机构在镇一级网点少,影响了参保人员就近缴费、就近领取养老金。特别是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代收制度以来,部分村离银行营业网点较远,不方便群众直接到银行缴纳,使得保费收缴主要为村级协办员代收后统一上解到镇一级,再由镇负责到邻近银行网点缴费,离 “四个不出村”(人员登记、选择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要明确宣传工作职责。县居保办要做好居保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乡镇要充分发挥自身和村(社区)的职能优势,走村入户,抓好居保政策的宣传。二是在宣传内容上要有所侧重。要重点宣传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优惠政策,把个人缴费档次越高与政府补贴越多和今后领取养老金越多的帐向群众算清楚,让群众明白多缴多得的道理,引导群众转变养老观念,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三是在宣传方式上要有所创新。除了常规的宣传方式外,尝试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对返乡农民工开展好居保政策的宣传。宣传要通俗易懂、简单明了,让广大城乡居民乐意接受,积极主动参与。
(二)加强居保工作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解决居保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适当增加县居保办的工作人员编制。各乡镇要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包括就业、居保、医保、劳务等工作),确保乡镇居保工作岗位固定、人员稳定。同时对村(社区)从事居保工作的协管员及时落实报酬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县居保办要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在政策、法规及业务经办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三)加强居保服务保障和服务平台建设。一要简化居保办理程序。尽量简化居保续交保费、补交保费的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让参保居民在当地就能一次办结。二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大金融机构布设点,尽量做到参保人员缴费、领取、查询不出村,群众能就近办理业务。
(四)完善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改进错误信息修改功能,增加财务功能和与相关部门对接共享功能,实现基金监管与财政、公安、人口计生、残联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电子认证系统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方便群众查询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待遇支付等信息,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
(通讯员:鲍强 鲁雪梅 陈金惠 临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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