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9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经济状况显著改善。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明显提升。2014年,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36%,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64%。与2000年相比,农村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提高21.7个百分点。
“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农村老年人民生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成果。”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说。
农村老年人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2014年,我国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3930元,农村老年人年人均收入达到7621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16538元和5970元。扣除价格因素,城镇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5.9%,农村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为9.1%。从城乡差距看,2000年,城镇老年人年人均收入是农村老年人的4.5倍,随后逐渐缩小,到2014年缩小到3.1倍。
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显现结构性转变。2014年,城镇老年人保障性收入比例为79.4%,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转移性收入等非保障性收入的比例为20.6%,与2000年相比非保障性收入占比增加近10个百分点。这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社会保障金的格局有所改变,收入结构逐步趋于多元、合理和优化。
调查结果显示,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老年人全覆盖。2015年,城乡享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分别达到98.9%和98.6%,分别比2006年上升24.8个百分点和53.9个百分点。2015年,56.9%的城乡老年人享受过免费体检,是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的可喜进展。
城乡老年人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已现端倪。2014年,城乡老年人人均消费支出为14764元。与2010年相比,日常生活支出、医疗费支出、其他支出占比降低,非经常性支出、文化活动支出、家庭转移支出占比提高。这表明城乡老年人消费行为正在逐步由生存型向文化休闲型转变。
这次抽样调查是针对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法定国情调查。调查的时点为2015年8月1日0时。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60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调查样本涉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66个县(市、区),样本规模为22.368万,抽样比约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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