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綦江区获悉,日前,重庆市人社局出台文件,网络创业可享政策扶持。
据悉, 认定对象为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申请认定时已在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申请网络创业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网店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或依托独立网上交易平台,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二是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较高。三是申请认定时已连续经营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据介绍 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创业可享扶持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692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