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7月26日在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会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副主任王富超主持。王主任介绍了当前我县机关养老保险启动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当前以及下步机关养老保险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关、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每月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向县社会保险中心基金征缴科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从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照统一缴费基数,每月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向县社会保险中心基金征缴科缴纳,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社保中心主任侯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抓落实,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相关工作,我中心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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