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郑州社保费下月起按“双基数”征收 用人单位须一次性补缴差额

 字体时间:2016-06-08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近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将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双基数”征收。用人单位申报后存在社保缴费差额,将需要为职工补缴,此举将有效约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近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郑州市将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双基数”征收。用人单位申报后存在社保缴费差额,将需要为职工补缴,此举将有效约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所谓“双基数”,指的是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申报核定,即单位养老、工伤按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若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

按照规定,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均在“双基数”征收范围内。但是,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仍按原办法执行。

新政启动后,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咋征收?政策规定,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单位全部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之和,与上年度参保单位工资总额(核减后)进行比对,确定“双基数”差额后,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按国家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进行一次性计划征收。参保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单位工资总额申报工作。对参保单位2015年工资总额(核减后)大于单位2016年全部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部分,将按参保单位缴费比例,采取一次性征收方式,于2016年年底或2017年年初开始进行补征。

“郑州社保费下月起按“双基数”征收 用人单位须一次性补缴差额”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446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