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断出现的以第三方名义“代缴”社保,员工权益屡屡受侵害事件,近日劳动法专家张佶提醒:用人单位将员工挂在代缴社保的第三方平台名下,以平台的社保账户缴纳社保,此“代缴”行为违法,且员工3大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据悉,某网站与某社保代缴平台合作,并以该社保代缴平台名义为其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没想到在合作的半年多时间中,员工发现自己的社保费经常出现漏缴和断缴情况,于是纷纷向网站反映。网站发现问题后向相关部门投诉,虽然该问题及时发现并立即得到制止,但员工漏缴、断缴的费用至今没有补齐到位,使得员工的利益蒙受损失。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网上存在着不少代缴社保的信息和平台。某网站称自己是全国专业代缴社保平台,专业服务方便、快捷,委托单位、员工可省心又方便。
以第三方名义“代缴”社保,问题出在社保缴费主体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张佶认为,如果用人单位只是请平台代为办理职工社保缴纳,则另当别论。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平台,并用用人单位的名义缴费,这属于“委托代理”行为,不违法。
以第三方名义“代缴”社保员工三大权益易受损
1工伤待遇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见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应当和工伤认定的责任单位一般应当具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是“用人单位”。
2生育保险无法正常享受。《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公司以社保代缴公司名义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能会按照第三方公司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享受相应待遇。
3居转户无法正常办理。目前上海、广州等多地在外地员工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居转户过程中,要求劳动合同单位必须与社保、个税缴费单位一致。员工通过交社保缴满一定年限办理居转户,工作人员会审查缴费、实际用工情况、收入情况是否匹配,如果缴费基数和收入情况不一致,实际劳动关系和缴费主体不一致的,很可能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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