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急之下,刘伟华想到了“伪造判决书”。举报人向记者提供了五份“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10)东法民二初字”第93号至第97号。这些判决书显示,以东源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为原告,被告分别是东源县劳动局劳联公司、东源县社保实业公司等4家借款企业,诉请法院判决被告清偿欠款,总额130多万元。
东源县法院审判员刘伟华以5宗借款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全部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经调查,东源县法院当年立案案号止于“第90号”,上述判决书均无法查到。刘伟华也承认,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共伪造了8份判决书。
这样一来,那些被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就成了“依法核销”的“烂账”,有关当事人也逃避了责任追究。外借的社保基金究竟是真亏损还是假亏损?有没有人渎职犯罪,有没有人中饱私囊,种种谜团一笔勾销。
是否团伙作案
目前尚无定论
伪造判决书一事遭举报后,河源市检察院经过调查,已认定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并立案侦查。刘伟华涉嫌渎职侵权,已被取保候审。然而,由挪用社保基金引发的枉法裁判案,究竟是个人犯罪还是团伙作案?目前还没有定论。
刘伟华告诉记者:“我多次找过县领导,他们说,公家的事不会让个人承担责任。在假判决之前,我口头向法院院长汇报过,也得到口头同意。现在出了事就是我一个人承担责任。”
东源县政府对此回应说,县政府是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至于县法院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裁定,市检察院正在立案调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表示,作为法官,刘伟华不能以“领导指示”为由逃避自己的责任,是否构成渎职、枉法裁判,跟个人有无获利没有关系。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说,一些领导给下属布置“不可完成的任务”,可以置“遵纪守法”于不顾,对于这种现象,有关部门应该加强问责,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官员挪用社保基金相安无事 代罪羔羊担全责(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4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