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学年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通告
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26号)的相关规定,2011年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一)入园入校新生(含转校生,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由学校统一申报。
(二)去年本园本校已申报学生,不需重新申报;
(三)已毕业学生,也不需申报,我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交。
三、申报缴费时间
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2年8月。
四、申报流程
学校通过我局网站(www.szsi.gov.cn)统一申报,同时应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具体流程可登陆我局网站查询,有关资料可向所在辖区社保机构索取。
特此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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