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精神,为切实推进建筑企业参保工作,于都县医保局狠抓政策落实,全面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多措并举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建筑业从业人员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切实 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宣传到位。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宣传、典型案例引导等形式引导建筑企业参保,营造良好的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氛围。
二是制定参保方案,确保参保顺利推进。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赣州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于人社字[2015]61号),明确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县医保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于医保字[2015]38号),明确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办程序,要求全县建筑业按政策规定按项目按时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部门联动促参保。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动,分成四个工作小组,由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到全县所有的建筑企业单位,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并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
四是推进以建筑项目方式参保。根据建筑业人员流动性强、临时性强的特点,大力推行以建筑项目参保的形式,即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由建筑施工方一次性缴交,同时规定了建筑业工伤保险费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1%计算,实行浮动费率机制。
五是实行工伤参保与施工许可挂钩制度。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六是简化参保程序。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缴纳,并以总承包单位和工程项目为名称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一次缴费、全员覆盖的参保缴费办法,为用人单位节约了办理时间。
截止2015年底,于都县建筑行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项目有85个,其中已纳入省督查的65个项目(51个在建工程均已参保,14个项目已竣工或待竣工,有相关资料证明),工伤保险基金已全部征收到位,征收到工伤保险基金19.5万元。
“江西省于都县2015年度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圆满收关”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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