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10月,我被一家小区物业公司招聘为修理工,当时单位说到今年底这三个月时间算试用期。11月10日,我工作时被砸伤,医疗费已花3万多元,单位拒绝报销。近日,公司通知我,称从11月10日起已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说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我在试用期内受伤不能申请工伤。请问,单位的说法正确吗?
法律专家回复:根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所以不管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职责等法定情形,遭受人身伤害的,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不积极申请,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物业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与您口头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是不成立的。所以公司以在试用期内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给予工伤待遇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试用期因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730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