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推出4项财政补贴帮扶 7项实在社保措施保障
给予企业社保补贴,给予重点企业培训补贴,给予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记者9月30日从赣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我市推出一系列利好政策,重在帮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增长,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4项财政补贴帮扶
记者了解到,在刚出台的《赣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增长帮扶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仅财政补贴就有4个方面,分别为:
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于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年满40周岁的本省农村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该企业为上述群体缴交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三分之二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给予重点企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重点开展新招聘员工岗前培训,企业与新进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由受益财政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该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给予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200万元提高到最高400万元,按有关规定给予该企业贴息补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并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给予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见习补贴。对向企业成功输送员工的各类社会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由受益财政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成功介绍一人补贴200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将重点企业全部纳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管理,高校毕业生在这些企业见习期间,享受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最多12个月的见习补贴。
7项实在措施保障
此外,我市还在校企对接、就业招聘、养老保险等方面,出台了多项帮扶政策:
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校企合作。据介绍,我市将通过开展校企对接洽谈会、校企实训合作月等活动,组织驻市及本地10所院校与30家以上重点企业进行校企对接,支持院校和企业联合设立实训生产中心,合作共建实训车间等校企合作项目。对实施效果好的校企合作项目,在培训补贴、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鼓励院校采取工学结合、弹性学分和顶岗实习等形式,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推进就业招聘活动常态化。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为载体,在重要节假日举办大型招聘会,一年内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活动400场以上。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优势,开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内举办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150场。
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对依法参保并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允许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该政策执行到2017年6月。
给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缴费优惠。企业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其按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其中,对于困难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参保缴费人数达60人及以上)及其职工,经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批,向上争取政策,暂下调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可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6%降至0.5%。
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工伤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0.2%、0.4%、0.7%、0.9%、1.1%、1.3%、1.6%、1.9%左右。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企业分为3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5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作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其中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1.5%和0.5%。将失业保险基金费率降至2%,基保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1.5%和0.5%。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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