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围绕促进藏区农牧民转移就业,政策措施“多点开花”,以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和就业的“两后生”、三江源区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劳动力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就业为导向,全面开展藏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十二五”以来,截至今年8月,青海省藏区累计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15.2万人次,未就业劳动力培训后当期就业率达到70%。
针对青海省藏区就业培训的实际情况,“十二五”以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国率先开展青海省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统筹管理,并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确定培训承接主体。2010年,在玉树藏族自治州专项实施了灾后重建就业培训计划,采取边上岗边培训的方式,鼓励该州重建企业吸纳灾区群众参加重建家园实现就业,培训就业超过6千人次;2011年起,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施青南三州培训促就业计划,突出加强了当地群众参与积极性较高的专业及工种的培训,帮助藏区群众提升就业技能;2014年起,将三江源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青海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提升了藏区培训的质量效益。
藏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主要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在普通工种的基础上,结合青海藏区特色,加强了汽车驾驶员、热贡艺术品加工制作、藏餐烹饪等项目,受到藏区群众欢迎。与未经过培训人员相比,经技能培训人员就业后一般月收入平均增加300元左右。
在全面推进藏区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加大了支持企业吸纳藏区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实施工业园区用工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对招收的包括藏区在内的城乡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稳定实现就业。项目实施以来,青海省园区企业当年培训新招员工平均占企业新招人员的80%。通过实施农牧区“两后生”技能就业工程、禁牧搬迁技能就业工程等活动,以企业订单委培的方式累计培训近4万人,当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为增强就业培训促进藏区劳动力就业的实效性,青海省对藏区六州城乡劳动力提高了10%的培训课时,三江源地区农牧民在学费补贴的基础上,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以及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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