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司法改革
鼓励办好案多办案法官检察官
>>会议内容
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是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要注重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市(地)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要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体现职业特点,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鼓励办好案、多办案。要加大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工资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优秀人员向一线办案岗位流动。
>>现实情况
检察官法官工资按级别和工作年限定
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均为十二级。最高法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最高检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检察官、法官等级确定,以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目前,除部分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外,我国现行的法官和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公务员一样,按行政级别和工作年限来确定收入。
北京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透露:“刚刚进入检察院的检察官是按照科员定级,然后是副科、正科、副处。”这位检察官坦言,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按照科员或者副科的级别来算,一个月收入也就四五千元。虽然有极少量的级别津贴,但差别很小,刚参加工作的新人与检察长的津贴相比,差别可能不到200元。
据了解,十年前,北京一些基层检察院曾试行过办案奖励机制,工资固定,每办一个案子有工资绩效。一位检察官透露,虽然一个案子办完可能只有几十元钱绩效,但工作量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后来,工资规范化,绩效制取消变成现行的工资制度。”这位检察官说。
某基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介绍,2002年,科员级检察人员的基本工资、办案绩效奖金、加班费等算下来有3000元左右。10多年过去了,检察官的工资只涨了不到1000元。和他那些从事律师或是到公司任职的同学相比,差异尤其明显。
来自北京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介绍,法院系统与检察系统一样,法官的工资也是与行政级别对应,法官之间的职级津贴也相差无几,甚至只有几十元的差别。
改革将使独立审判权检察权有“底气”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正是本着司法独立的原则。
洪道德说,现行的法官和检察官的职务序列和工资机制中,职务序列一直参照着公务员职级,按等级划分。也就是说,大法官一定是法院的院长,而将来的趋势是,大法官不一定会是院长,还有可能是业务精通的优秀法官。“这就让一些司法官看到了晋升的希望。”洪道德说,这不仅是一项鼓励机制,也是去行政化的一项措施,法官的职责就是以审判为中心,职级也应围绕审判二字确定。
洪道德称,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法院、检察院的经费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两部分,因此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参照公务员制度,但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不一,公务员的薪水不统一,法官检察官的工资也参差不齐。深改组会议提出统一全国司法官工资,应是准备试水部分财政与地方分离,由中央统一规划制定工资水平。如此,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就有了“底气”。
洪道德称,现在的司法改革当中,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负责,办案也会带来很大压力,且市(地)级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承担着大量一审案件,办案数量多是事实。充分发挥奖励和约束的机制,政策上要能够有效留住人才,同时还能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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