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25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张敏 吴亮辉) 我省6.9万余名民警今后有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天,省公安厅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正式签署全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今后,我省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因公牺牲、因公致残或病故,都可获得不同程度的保险保障。
近4年来,我省公安民警有25人因公牺牲,270余人因公负伤。同时,广大民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患病问题也很突出。今年6月30日,公安部与中国人寿在北京正式签署“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而此次签约标志着这一爱警惠警举措在我省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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