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新一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创业者、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个人负担大大减轻,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也更加明确。
大幅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负担减轻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调整中,就业专项资金对于社会保险的补贴大幅提高,主要受惠的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创业者。
根据管理办法,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实际缴费额1/2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此前这类灵活就业人员每年缴纳6000元左右社保,只能补贴1170元,一些参保人员不得已只好中断缴费,新政执行后,他们今年能得到3453元的补贴,个人负担就大大减轻了。”该负责人表示。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在宁德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在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对逾期的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惠及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大
享受政策扶持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是指哪些?管理办法中也给出了明确定义: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记者 林珺)
“宁德市出台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社保补贴大幅提高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社保补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314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