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昨日发布2015年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政策,从8月5日起,该市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由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变为按月申报。
据介绍,今年郑州市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是8月5日至12月20日,申报范围为2015年7月1日前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新政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郑州市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2016年7月1日起将对参保单位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征,参保单位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分摊补缴。郑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举将对职工的参保权益予以保护,督促企业“应保尽保”。
为方便参保单位及时办理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业务,郑州市社保局结合新的业务推出了“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从8月5日开始试运行,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等业务。(胡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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