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以为1255名断保参保人办理“助保贷款”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已为1255名断保的贫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办理了“助保贷款”,共发放2584.4万元贷款。
据了解,为解决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人员中断缴费问题,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去年10月,我省启动实施了“助保贷款”工作。为促使“助保贷款”政策在全省各地更快落地,省社保中心与多家金融机构洽谈合作事宜并取得成效,全省共有31个市、县(市、区)与地方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下一步“助保贷款”业务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区)出台了“助保贷款”实施办法,为当地业务规范开展提供了依据。吉安市本级及其辖11个县(市、区),上饶市本级及其辖8个县(市、区)出台了办法,启动了业务办理程序。据统计,全省已有14个市、县(市、区)办理了“助保贷款”业务,共计办理1255人次,发放贷款25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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