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日前,青海省民政厅下发《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黄南、果洛、玉树、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的8个县11个乡镇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农牧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方式,着力解决农牧区困难老人养老难题。
根据《方案》,试点地区代养服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购买具有法人资格的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组织)的服务,也可根据实际,采取项目委托的方式,由村级组织、老年协会、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有爱心的个人等承担。试点期间购买代养服务所需资金,由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
据悉,代养服务对象要求具有青海省户籍、未入住机构且在农牧区长期居住的五保和“三无”老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年人,7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农牧区困难老年人。
《方案》规定,代养服务分为日托和全托服务,内容包括日间照料服务,助餐服务,助医服务,助洁服务,代办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困难居家老人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
另外,代养服务以农牧区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空巢、独居、高龄等老人的服务需求,重点安排与居家老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着力解决农牧区困难老人养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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