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率先解决“代耕农”户口、住房及社保等难题
数以十万计,曾在珠三角地区以代耕丢荒弃耕的农田并代缴国家公粮及税费的外地农民,在这类农田被征收或收回后,因身份尴尬而陷入窘境。珠海市将于7月15日起,在广东省内率先一次性全面解决“代耕农”户口、住房、社会保障等难题。
因征地拆迁等各种原因,目前已无地可种,但仍留在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东莞、肇庆等城市,是“代耕农”群体的共同特点。仅在珠海,这类人及其后代就有近万户。
根据珠海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出的新政策,在充分尊重“代耕农”意愿的基础上,如满足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无违法生育子女记录或虽违法生育子女但已按政策处理完毕、无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准许未入该市户口的“代耕农”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迁入该市非农业户籍。
针对无宅基地的“代耕农”在原代耕地或临时用地搭建的房屋难以合法化的问题,珠海市规定,新迁入该市“非农业”户口的代耕农在原代耕所在镇(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已自建的房屋,经房屋所在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审核后可补办确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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