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7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省人社厅于今年上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开展医疗保险特殊保障,提高医保保障绩效。5月1日,长春市启动实施了医疗照护保险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由于年老和疾病导致失能的这部分困难群体的医疗照护问题。7月1日,吉林市正式启动实施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制度试点工作。
吉林市通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将晚期癌症参保患者住院舒缓疗护项目,通过单病种定额结算的付费方式,使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后,除需要个人缴纳起付线金额外,其他所有医疗费用均包括在定额内,无需个人再缴纳任何费用。
吉林市晚期癌症患者住院舒缓疗护制度试点,实行低自付起付线治疗,参保职工只需承担400元、参保居民只需承担500元,就可以得到包括心理疏导、日常照料、缓解疼痛、抢救治疗等全程住院疗护。此项制度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实施医疗保险舒缓疗护制度后,患者平均每人将减少个人负担2万元左右,同时也提升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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