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7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实施,到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管理和支付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本办法的将给予奖励。
据了解,办法规定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事项有多个举报人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对同一事项联名举报的,视为一位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奖励的钱从何来?据了解,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有了线索如何举报?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举报事项应当事实清楚。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应向社会主动公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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