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阳泉市总工会对该市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共为431名职工发放救助金163.9万元。其中,救助标准为职工本人4000元,其配偶、子女3000元。
此次专项医疗救助,是阳泉市总工会落实省总关于做好项目制帮扶工作的要求,提升帮扶救助效果,减轻患病困难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患病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的一项措施。救助具体对象为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患重大疾病,于2015年4月30日前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且已成功上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并可录入帮扶信息的困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心脏病且施行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2013年以来,阳泉市总工会连续三年对全市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专项医疗救助,累计为近2000名患病职工发放医疗专项救助金39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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