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并附带相关追责办法,使带薪休假带上了“强制休假”意味,引得不少人为之欢呼。
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率只有50%左右。落实较好的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在不少地方,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带薪休假依然“难产”,成为员工眼中看得见摸不着的“画饼”。
带薪休假之所以在某些地方无法落到实处,固然有某些行业和岗位的特殊性,但劳动保障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无疑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企业经营者利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无视甚至恶意侵害员工带薪休假的合法权利,使得这一制度规定打了水漂。
落实带薪休假不应有盲区。此次各地出台细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细则,已是当务之急。同时,还应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带薪休假成为事实上的全民福利。(杨绍功闫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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