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具州说,他与几位合伙人一起向县政府提出申请。从2006年4月开始,项目引进意向、土地征收等多项准备工作,逐步进行,直到2011年4月,向县里申请用地手续。王具州说,麻烦从这里开始:
王具州:我们去找分管县长,要求他给与书面答复、书面2次,口头多次要求约见,都没有答复。我们又找县长,两次书面报告,五次信息,从来没有回复。这个事就导致我们去行政诉讼。通过台州中院、省高院,土地批准书终于发了。
然而,拿到土地证的王具州,却仍然无法开工,经办此事的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总规划师应吉奇说,常青山庄2011年用地规划上的内容,与2013年县政府的文件精神不符,需要修改之后才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应吉奇:11年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进行了阶段性审查,县政府13年出台了养老福利性企业的建设要求,我们也告诉他了,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它目前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改一下它的设计方案,然后可以办理。
2013年,仙居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补充意见》,其中要求养老机构的建筑要采用廊式设计为主,单元式建筑的规模要控制在总面积的20%以内。
王具州拒绝按照这一文件修改常青山庄的设计方案,坚持要在规划用地上,修建14栋公寓式建筑。理由是,地形地貌限制,当年政府也同意了这样的设计。况且,如果不是县政府迟迟没有许可用地手续,常青山庄的开工建设也不会与2013年的补充意见发生关联:
王具州:我们整整拖了4年,如果说,我们这个工程在申报了以后的2011年,县政府在30天以内作出了审批,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在王具州看来,造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卡壳的根源,就在于县政府迟延批准用地手续。
但县政府方面,或许也有自己的理由。
仙居县政府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就在常青山庄申办前后,不断有“以盖养老公寓之名,搞商业开发”的事件发生。当年,县政府也接到了一些群众对常青山庄的质疑:王具州规划的14栋单元式公寓,不能完全排除借公益慈善之名,搞商业开发的嫌疑。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规范以后的养老公寓建设,仙居县政府出台了2013年的补充意见,这位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份文件并不是针对常青山庄一家的。
对于这样的怀疑,王具州无法认同:
王具州:我们是公益性事业,不可能把房产证做到哪一栋哪一家去的。退一万步来讲,就是说我们要搞这个商业开发,政府的民政等相关部门都有很多的监管措施在那儿,那样我们是触犯法律的。你不能说担心一个孩子出生以后,可能要犯罪,那就不允许他出生了吧?!
现在,双方争执的焦点,就在于2011年初步审核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要不要按照2013年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修改。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总规划师应吉奇表示,修改之后,才能符合县里的文件精神,建设规划部门才能作出相应的许可:
应吉奇:县里面土地的用地情况比较紧张,在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里面,根据老年人生活的特点,以及生理的特征,它要求以栋为单位,要具备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它有这么一个要求。根据用地项目的建设密度、容积率等相关的指标,2013年的时候,做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设性的规定。
仙居县政府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认为,如果县政府不支持常青山庄,当年它的前期进展就不会那么顺利,政府更不会无偿划拨土地给它。既然常青山庄的土地是白给的,那么,王具州按照县政府文件的要求,作适当的修改,也是应该的。
从筹办至今,历经近10年的常青山庄,还停留在图纸上。王具州与政府部门都在坚持自己的观点。至今,仙居县还没有一家民间资本参与的养老公寓破土动工,常青山庄规划用地上的杂草,一味地疯长。
(记者任梦岩 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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