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5月20日前必须申报
7月1日起,将调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记者昨日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灵活就业人员须在5月20日前申报下一缴费年度个人社保缴费基数,逾期将影响个人缴费标准。
据介绍,凡我市需要申报平均、平均2倍、封顶等社保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代理手册在指定地点进行申报。为方便参保者,我市共设9个申报点,包括:伏牛路陇海路交叉口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大学路汝河路交叉口南50米郑州市职介中心;群办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金水区办理点;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惠济区办理点;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二七区办理点;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管城区办理点;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中原区办理点;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高新区办理点;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一楼郑东新区办理点。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者,全市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照保底,即郑州市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此外,省会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15年7月1日以后注意核对本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并及时存款,以确保每个月5~10日银行正常划扣养老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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