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 艺)昨日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传来消息,为强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该市启动实施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调查工作。5月起,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待补办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再恢复发放。
据介绍,此次调查对象为由郑州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且目前仍在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查的基准时点为2015年1月1日零时。此次调查采用普遍调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查采用发放填写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覆盖此次所有被调查对象。实地抽查是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被调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全市调查将于4月30日结束。
按照规定,经分析调查结果,凡是符合待遇发放条件的,继续发放相关待遇;对于已丧失享受待遇资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待遇停发或终止手续;无法确定当前状况的被调查人员,按规定暂停支付相关待遇,待信息确认后,再依据确认结果进行处理。长期瞒报信息的,须追回其冒领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主动申报并如数退还所冒领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故意隐瞒不报者,除追回冒领待遇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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