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按照“稳步推进、扩大范围、全民覆盖”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把民心托至头顶、把民盼铭刻心间、把和谐视为己任,全力推进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按照《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4]67号)文件精神,西峰区根据区情实际,积极制定了《西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发[2014]287号),增加了高龄补贴和丧葬补助金制度。
新政策中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周岁以上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80—89周岁补贴资金有县市区财政承担。建立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为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按时发放,对改善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条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效保障我区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推动高龄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西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张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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