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三江乡村民郭发者来到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业务,经办人员接过材料,认真审核后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经询问了解,郭发者一家大小都在外地生活,其父郭奕辉属于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养老生活补助享受对象,于2014年2月身故,郭发者为其父办完丧事后,就外出工作了,未及时向社保局申报。按照规定,参保对象死亡次月起应停止享受待遇。经核实,郭发者已领取其父2014年3月至12月的养老生活补助计3350元,属违规多领行为。社保窗口经办人员向郭发者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要求他将多领取的3350元款项退还。郭发者在了解相关政策后,第二天就把多领的3350元养老补助金主动退回。这种诚实守信的行为让社保窗口经办人员都非常感动,赞扬他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值得大家好好向他学习。(南康区社会保险局:戴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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