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确认公务员调薪 已出台3个实施方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及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时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谈及公务员工资调整问题,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胡晓义强调:“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此外,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对此,胡晓义回应称,在这次的《国务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这是从两个角度考虑的,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胡晓义指出,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应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就制度而言这是起步。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胡晓义表示,说到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没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胡晓义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都是一些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显然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够更早更快的为企业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经济实力差的可能没法考虑。
人社部官员:职业年金保障公务员待遇不降低
周安安家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一家两轨”的情况日前已被终结。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彻底终结了养老保险“双轨制”。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去年10月起就须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从公布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改革体现了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的一致性。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缴费基数的确定、计发标准等都基本相同。
养老保险并轨制度让周安安这样的基层公务员有一些担忧。她目前是副科级,工资拿到手里才2500元,如果再缴纳养老保险,工资条上的支出又多了一项,“想一想还真是不情愿”。
“不过,我暂时不考虑离职,先观望下再说。我想,公务员工资不会一成不变。”周安安说。
养老金并轨改革是否会引发“公务员离职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回应,从改革发展的总趋势来看,改革以后,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不会下降。
金维刚称,改革以后,会设定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的、改革后才退休的这部分人,会给他们过渡性的养老金,根据他们缴费时间的长短,对比新老办法的待遇差,然后通过必要的一些方式弥补待遇差,“基本上可以确保待遇不下降”。
谈及改革以后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海的影响,金维刚表示,这次改革有利于人员流动。根据方案,如果从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到企业去,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之转移,而且还可以从统筹金里面,按他本人缴费工资的12%来相应地转移一部分统筹基金,可以确保这些人员在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养老权益继续得到有效保障。
周安安说,按照通报的口径,此次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并非降待遇。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多年未涨工资,缴费意味着收入减少。因此,作为基层公务员,她建议,决策层或应考虑适当调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弥补其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
周安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位月薪3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并轨后参保的话,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需缴纳240元;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缴纳职业年金,这既可能完全由单位承担,也可能是“单位+个人缴费”,这些目前她还不大清楚,要看并轨方案最终如何确定。
金维刚坦言,并轨改革会增加财政负担,一方面需要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方面要为中人(在职人员)的参保缴费,不过,“国家财政收入可以保障这部分支出。‘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一致的,主要差距体现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
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即为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被相关人士称为方案中的最大亮点和最关键处。方案中明确,改革后,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建立职业年金就是让待遇不降低的方法。
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补足了因改革而使待遇下降的部分。
中央财经大学[微博]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职业年金的好处在于,本质上它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目的是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生活水平下降,实质就是将职工现期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领取。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将同步进行的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适当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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