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险法》实施满两年之际,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等单位就《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查显示,《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我国参保人数明显增加,但却出现了部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不愿参保,而宁愿多要工资的问题。
根据调查,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人,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1亿人,五险的参保率均提高了3至4个百分点。但调查报告同时显示,目前,参保扩面的主要难题在利润低的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而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也只给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无心或无力考虑普通职工的参保问题,他们普遍反映目前的社保缴费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仍有部分企业未给员工参保,但未参保的主要原因并非来自企业,而是因为员工个人不愿参保。这主要体现在农民工群体、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能力不足,缴费意愿不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缴费负担相对以前加重。北京亦庄一家企业介绍,社保法实施前企业只为农民工人均缴纳32元/月的工伤和医疗保险费,五险齐征后,缴费额涨至692元/月,农民工个人缴费额从原来的0元增加到208元。这对当前以“养家糊口”为主要目标的农民工来说,现金减少意味着生活紧张,所以宁愿当前不参保。还有被调查者表示自己与单位协商不参保,而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实际拿到手的钱多了,这反倒让他们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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