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买的社保,生孩子时会在广州生,自己交的社保已经14个月了,那么生育险能报销吗?报社保的时候要交哪些材料呢?
从成都市社保局得知,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生产前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即持有生育指标),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应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代办人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如符合以上条件,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
所需资料:
市本级参保人员报销生育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需提供)。
异地生育还需提供《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医院公章(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dhrss.gov.cn/)下载表格或到参保经办机构相应窗口领取),如果生育指标上户被收,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户专用章。
若在区县参保,请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补充其他资料,或直接拨打当地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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