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请问,我在深圳交了7年社保,户口在深圳。今年4月份回武汉工作,开始交社保。深圳的社保停交。请问,如果到了退休年纪,是在深圳领养老金吧?到那个时候,武汉跟深圳的社保要怎么合并呢?是按照深圳的标准领取养老金吗?像我这种社保涉及2个地区的,需要注意什么吗?
官方回复: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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