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你参考:注意:先转出再转入: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一、符合转入条件的
参保人员,携带《劳动合同书》或单位接收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及异地参保证明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
二、参保人员携带《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及相关参保材料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开具《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
三、参保人员转入,需携带《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户口簿;有用人单位的,填报《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注:外省转入我市的,须养老保险基金到账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户口簿、身份证件、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
单位参保人员携带《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件、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
《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需注明以下事项:
1、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2、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单位名称;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
4、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
5、接收单位名称;
6、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的起始时间;
7、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携带齐上述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注:本市县区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省外市、外省外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医疗保险卡、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单位参保人员另需携带《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2、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结余,由征缴中心开具《账户一次性返还单》,本人凭《账户一次性返还单》到医疗保险管理处前台办理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手续,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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