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能办理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综合
医疗保险暂时不能办理转移,不能退保,不办理转移的将保留
社保帐户金额。
参保人办理跨地区转移应提供如下资料:
1、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跨地区转移的可到社保局相应的
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申请开具“缴费凭证”。
2、需提供的资料:a、填写《深圳市企业
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b、本人身份证、
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c、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申请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办理地点:
参保人跨地区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特区内参保人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岭二路513栋)办理;特区外参保人带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各分局或社保管理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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