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帖爆料指,深圳市社保局违规开办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有发廊、宾馆等6家分公司。旋即引起社会人士对社保基金流向与风险的质疑。经过媒体数日的调查,事件逐渐清晰,局亦对此做出了回应。
事件源于4月17日深圳论坛上出现的爆料帖《疑似深圳市社保局小金库曝光》,帖文爆料局通过成立社保物业管理公司间接开办商业机构一事,指称“利用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并质疑“谁给了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权力”、“这是不是局的小金库”。
此事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出资用的是不是社保基金的钱,如果是,这不仅是对社保缴费人的权益侵害,亦违反了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经媒体调查,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995年成立,旗下有发廊、宾馆等六家分公司,而这家公司70%的股份属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公众及媒体的追问下,深圳市社保局承认其为社保物业管理公司的大股东,注册资金的500万元是从当时的社保基金中提取的,但1996年1月已将注册资金及利息全部归还基金,改由社保基金管理费中拨入资金,并坚称其投资收益未向社保局上缴。
可惜,局的回应并未能消除“小金库”的质疑,却坐实了当年违规投资公司的事实。且不说以社保基金管理费投资本身就有极大的寻租空间,只说这6家“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几经易手,现在的法人代表均为陈晓杰一人,而局在回应中辩称此人“与社保局无关”,需知道当年从管理费中提取的注册资金是没有撤回的,社保局为什么要把自己投资的公司交给与其无关的一个人?这很难不令人怀疑此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况且,社保局在回应中表示苦于公司剥离计划搁置,而其实搁置的原因却是以社保基金注资导致资产性质难以定性,这更从侧面证实了社保局投资公司一事。实际上,劳动部于1993年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而局利用社保基金注资成立管理公司是在该规定发布的两年之后,显然违规,说是明知故犯亦不为过。
虽然局局长秦群力表示“从没用过宾馆,没去理过一次发”,却不能改变这6家公司仍在为社保局员工提供隐性福利的事实。社保局在回应中指,员工入住海宸宾馆(去年以前名为社保宾馆)按门市价格的5-7折,而在海宸美容美发廊理发可按内部价格标准,每月发放的优惠券按10-15元价格购买并从工会费中支付,并非此前报道中所指的免费。其实,局似乎未明白,并不是只有免费才是福利,优惠折扣也是。
社保基金由地方进行管理,自由裁量权极大,监管疏漏较为严重,社保基金挪用、流失问题普遍。在2006年涉百亿人民币的上海社保基金案过后,政府以半年多的时间进行审计,对全国的社保基金投资进行了大量清理,社保基金的挪用、滥用情况已较此前大为减少。但此次的局间接开公司一事却重新为社保基金的流向安全敲响了警钟 有多少这样的疑似“小金库”坚强地挺过了2006年的大清理,换了法人代表以看似独立的姿态游离于监管之外?即使今年社保基金预算首次列入了预算报告,但像这6家公司一样的疑似“小金库”在账面上和社保基金已无往来,预算报告亦奈何不了它。
局间接开设商业机构一事只是冰山一角,社保基金管理中地方拥有的过多自由裁量权以及过大的监管漏洞,为各式各样的“小金库”提供了极大的生存空间。堵上社保基金的安全漏洞,需要在清理现时挪用、滥用事件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系统,并将基金交由政府以外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打理。然而,社保利益归属地方,谁肯把属于自己的这块蛋糕吐出来重新分配?
“评论:欲堵社保基金漏洞,需触及地方利益分配”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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