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05161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请问现在生二胎,生育都有哪些报销内容?关于产假是98+60天吗?生育津贴按照158天算由社保支付吗?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实时结算还是社保报销支付?产前检查费用现在还给按照一定比例社保支付吗?烟台社保对于生育报销方面有没有最新的正式的文件出台,有的话,哪里可以下载?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我市女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胎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产前检查费,标准为定额800元。
2、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医院医保办直接结算业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待遇。
3、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正常生育二胎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目前,生育保险执行烟台市政府第12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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