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法是什么1、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20%);劳动者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确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分别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缴纳;
3、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本市按照工资总额的3%征缴失业保险费,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
4、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另行制定。
5、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按各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0.7%缴纳。 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人均工资为社会保险费征集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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