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跨县市区转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答: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县市区转移的,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区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并且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后,户籍跨县市区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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