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
(2)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3)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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