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自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根据《条例》第六条二款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到岸价格4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39元。计算过程为:
A.应纳关税=关税价格×关税税率=400000×50%=200000元;
B.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00000+200000)÷(1-8%)=652173.91元
C.应纳税额=652173.91×10%=65217.39元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等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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