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改进住房
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尽快推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庞大,缴存余额高达2.1万亿元。除了公积金外,在
养老金入市方面,目前地方统筹的基本
养老保险已有多个省市试点委托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
住房公积金入市炒股,但证券市场的风险却是有目共睹。证券市场各方当然对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入市翘首以待,但如果不消除证券市场存在的弊端,谁都不能保证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不会发生亏损。
在庞大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大规模入市之前,“丑话应该讲在前面”。笔者建议,住房公积金炒股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以征求个人意见,如果同意则签订协议,亏损或者盈利都自愿承担风险和利益。不同意个人住房公积金炒股的,则应享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当然,要最大程度降低入市风险,只有整个市场形成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环境,完善监管体制和树立证券投资理念,养老金入市和住房公积金入市才能放开手脚。
股市低风险和高回报的市撤境建设。从最近吸引各方眼球的绿大地欺诈上市案件来看,原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被判有期徒刑10年,这种判罚力度应该说比以往有巨大进步。但是,亏损的投资者损失如何弥补,谁该担责?这才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绕过去,那么未来地方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入市遭遇欺诈上市或者虚假信息陈述,由此带来的巨大亏损将给养老体系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重大打击。股市最需要的是健全的市撤境,大股东无所顾忌地低成本犯罪,必须要遏制和给予严厉打击,低风险的市撤境才能逐步建立起来。
而至于高回报,从目前来看,国内股市也需要提高分红吸引力。海外股市不少上市公司用每年盈利的50%甚至更高分红,而且是按季度分红,即便是不分红的公司,也要拿出让投资者彻底信服的理由。国内股市许多银行股市盈率只有几倍,业绩优秀,成长性也不错,但每年的分红收益率和同期存款利率相差无几。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不大幅提高分红回报率,地方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如存在银行更合理和可行。
证券监管体系最近几年不断得到完善,证监会联合其他部门对内幕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和违法犯罪等展开众多清理行动,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唯一不足的是,证券民事赔偿机制没有建立,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理大多还是停留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上。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证监会不妨大胆革新,引入海外市场实施多年的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投资者维权,通过集体诉讼制度让投资者能够轻松获得赔偿,避免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太低。
一旦股市实现低风险、高回报的氛围,而且投资者维权的法律环境得到完善,住房公积金则会树立长期投资理念,证监会所倡导的吸引长期资金的目的也才能真正实现。大量的海外QFII资金通过长期投资,树立价值投资理念,选择流通性好、业绩优秀的大盘蓝筹股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以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为理念的社保基金近年来也获得了不错的收益。这都说明,国内股市只有在提高回报和投资者法律维权上有所突破,住房公积金入市一旦亏损有人担责也成为现实,那时再鼓励这些长期资金入市或许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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