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日指出,对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政府将在土地供应、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扶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平台迫在眉睫。在目前各大城市的养老市场中,公办养老机构广受热捧,往往
是“一床难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一些民办机构面临着客源稀少的窘境。究其根源,正是社会资源配置冷热不均导致养老市场受到了人为割裂: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在“公共产品”的名义下顺理成章地享受着财政全方位补贴,具有较高性价比;另一方面,囿于行政财力划拨有限,无力将公办机构模式全面推广,部分养老供给被推向了市场,而“自给自足”的民办养老机构只能通过各种创收来维持日常运作,难免会因收费高企、地段偏远等因素沦为老人们的“鸡肋”选择。就此而言,向民营养老机构提供倾斜性政策,有利于盘活养老市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质量。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政府部门一直试图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但囿于相关政策条文设计过于原则,致使真正能享受到补贴的机构十分有限,多数民办养老机构仍在“望梅止渴”中苦苦挣扎。与此同时,当下地方财政实力并不十分宽裕,由政府部门一己之力托起整个社会养老市场也并不现实。恰因此,只有将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激发社会内在动力,鼓励社会资本全方位参与养老服务,让所有养老机构回归到市场层面运作,才是可行的改革方向。在发达国家,政府向市场购买养老服务的模式已日趋成熟。例如,英国政府把自己承担的养老服务外包给社会机构,行政部门在向后者支付一定费用的同时也对其履行监督职责。历经多年演绎和不断改进,这种契约制度在英国社区养老市场中得到了普遍应用和规范实施,从业者一般都是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及半专业的辅助工作人员组成,服务类型也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实际诉求做出了细致划分,以社区活动中心、暂托处、老人公寓、居家服务等多样化形式贴身满足当地老人的各种需求。
以此观之,向民营养老机构尽可能多地输送社会资源只能局部改善养老环境,我国养老市场的根本改观还需要通过革新举措予以实现。这其中,政府的职责是提出具化的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和明确定位,从立法层面划定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资金来源及各项奖惩。与此同时,财政力量应从具体项目构建中抽身,转而成立面向全社会的专项养老建设基金,为养老机构提供公平的启动经费及专业护理人员的统一上岗培训,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税收优惠等方式,完善社会捐赠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流向公共福利领域。此外,管理部门还应当明确针对养老机构的优惠融资政策,设计专门的养老服务低息融资项目或小额贷款,以破解养老市场融资难题。为各养老机构卸下“公办”与“民办”的识别标签、实现资源要素的充分流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将会由此获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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