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需要有哪些共识?我们能达成它们吗?如果达不成怎么办?这些是我们只要不做鸵鸟就需面对的重大问题。
社会的共识越多越好,但我们往往看到的大多是分歧。现实是,无论提出什么样的共识目标,都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不得不说,我们虽然经常把凝聚共识挂在嘴上,但它的实际艰巨性不是通过某种力量、哪怕是国家力量的积极投入就能有效化解的。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提出一些基础性的共识目标和方向。
首先,在中国社会思想、观点多元化的时代,国家的指导思想不能多元化。国家的指导思想是不同于个人思想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它融入了丰富的社会现实实践和历史总结。比如马克思主义中,马克思的个人思想只是它的源头之一,它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和锤炼,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层层衔接,形成对中国社会的持续指导。国家的指导思想如果多元化,中国就会陷入意识形态的深层混乱,社会力量就形不成国家前进的合力,而是相互抵消。
第二,中国一定要认真构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不能处处只同欧美比。如果拿欧美做绝对参照,我们的思想就会大乱,国家就有了政治上的“原罪”,有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归零”。只有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共同比照,特别是基础国情相似的人口大国进入参照系,中国社会才能找到真实可信的镜子。
第三,“中国不能乱”符合绝大多数国人的根本利益,它应成为中国社会寻求政治共识的切入口。国家不乱虽也有多种解释,但它的一些社会治理指标仍是刚性的,由不得诡辩。
第四,守法应是社会共识的首要底线,任何民主、自由等价值追求和任何现实利益追求都不能与之对立。现在互联网上有关于中国法律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极端争论,这已是对国家现行政治法律制度的根本否定。这类所谓“合法性”的争论在任何国家都不会被接受。
然而只要社会在价值观层面存在分歧,对方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主张就都会被认为是错的,不同的价值观群体达成思想共识无现实可能性。这种情况下,“共行”就变得十分重要。
我们提出“共行”,是指全社会需要围绕法律形成处理各种利益分歧和思想政治分歧的规则。这对当下的中国至关重要。当思想共识不足时,社会“共行”能力的强弱将决定中国各种多元化的性质,并影响中国社会治理面貌变化的总方向。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不断突破以往社会解决分歧的规则框架,试图将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威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挤走。还有一些人在推动社会力量各行其是局面的出现,甚至主张一些违法行为的“合法化”。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共行”就不可能实现,中国社会的分歧就会朝着分裂演化,最终失去控制。
中国社会应尽最大努力促成共识面的不断扩大,同时对国家这一政治能力的局限性保持清醒认识。共识的不足部分,必须用“共行”来弥补。“共行”需要有法律的强制力做保障,并逐渐成为全社会在转型时期不受挑战的行为准则。
自由主义可以在中国的社会生活层面发展,但决不应在中国的社会治理甚至政治层面受到推崇。至少在今天,中国庞大的社会肌体消费不起细分成无数块、甚至彼此对立“思想政治堡垒”的奢侈,共识和“共行”是这个大国保持行动能力,也健康存在下去的骨骼和血脉。
无论推动共识还是保障“共行”,中国有8000多万成员的执政党都扮演关键角色。党的责任也无其他力量可以取代。这是不是共识不在这里争论,但它应是中国的政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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