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河北将在全省全面推进“阳光低保”制度。今后,乡镇、街道办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居民低保申请。对低保申请户,不经集体听证通过,民政部门不受理。
近日河北将在全省全面推进、实施“阳光低保”制度,这一消息无疑对河北广大群众是个极大的利好,必将是一项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无比重视的暖心惠民之举,赢得群众发自内心的喝彩。仅是“阳光”二字,已足以让人感动,无疑值得各地政府在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学习和借鉴。
事实上,但凡听到“低保”二字,网友们便有丝许反感、厌恶的情绪,当然这反感只针对其中的“暗箱操作”、“猫腻”。不要说一些普通网友的从身边人的亲身体验而感同身受,仅是媒体频频曝光的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在“低保”政策执行、落实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冲突、贪污、挪用、层层刮皮吃折扣等等丑闻不一而足,已经让这项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变成了“伤心政策”,群众谈之气愤,干部谈之色变。
或许有人要问,吃“低保”者都是些最穷困潦倒的底层群众,又不是值得炫耀、光彩的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要竞争名额呢?当然相信绝大部分申请“低保”者是真正有困难的家庭,不知羞耻或是凭借与审批者“关系”而获得“低保”的人毕竟还是少数。也有人会问,“低保”款能有几个钱竟值得一些“蝇腐”挖空心思抠“苍蝇肉”。在农村,一些村干部甚至与乡镇干部合谋,虚假上报“低保”名额,但在下发给“低保”户时故意隐瞒标准,将一户“低保款”同时分发给几户,剩下的自然留作“自肥”。寻根探底,“低保”款里的“猫腻”在于执行、落实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低保”政策更是如此。河北推出的“阳光低保”制度规定,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居民低保申请,对低保申请,不经过集体听证通过,民政部门不受理。这些规定无疑确保了“低保”制度的“阳光”执行。但再好的制度在具体执行中还是会产生问题,甚至被扭曲,问题就在于这些规定如何落实在执行中成为政策最末端执行的村干部或是乡镇干部能否坚守原则、底线,又如何保障过程的监督?所谓集体听证,如何进行?如何证明经过了听证?
“阳光低保”制度在相当程度上拒绝了滋生“猫腻”的可能,但要实现这一点,关键在“低保”申请名单的公示、集体听证结果的公示,更重要的是“低保”政策的强化宣传、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低保”政策内容、原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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