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普惠共享型社保体系日臻完善全民社保上新台阶
从2012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悉,近些年来,广州普惠共享型社保体系日臻完善;2012年,广州将更加注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推动“全民社保”新进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秦介绍,近些年来,广州共享普惠型社保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止2011年底,社会保险五险参保人数达2272.7万人次,其中养老534.8万人,失业362.5万人,医疗724.8万人,工伤398.1万人,生育252.4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2413元,在五个国家中心城市中水平最高;工伤残疾退休金(即伤残津贴)月人均达2778元,较五年前增长10%;老工伤人员已100%直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对政策范围内参保人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平均达到了83.5%和70%以上,居全国领先水平。
杨秦提出,2012年,广州争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9万人、728万人、403万人、375万人、260万人,将城镇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8%至10%。其中,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0万人。全市参加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6%,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围绕以上目标,广州将坚持城乡统筹,更加注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一是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研究完善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新农保的整合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的一体化。将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及其员工以及镇和乡村管理干部纳入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出台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研究和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二是继续扩大覆盖面。推进农转居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成年人参加医保工作,力争将所有大中专学生100%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将机关、全额拨款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全日制职工、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三是继续提高待遇水平。力争将城镇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8%至10%;全市参保人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将伤残退休金、伤残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提高10%;出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实施办法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积极探索社保基金投资运营途径,开展社保基金支付使用专项检查。五是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推进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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