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不吃亏”,必须要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平衡调节;是否吃亏的对比坐标,也不是旧的利益格局,而是新的改革公平。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养老“并轨”实施方案。目前,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了实施办法。其中,关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退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被改革群体关切的焦点问题。(据新华社)
养老“并轨”,事关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从各地已出台的实施方案来看,总体与中央改革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待遇保持不变,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则根据“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原则,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缴费情况核定养老金。“老人”遵循老办法,“新人”适用新制度,无疑是科学合理的安排。
相对于“老人”、“新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的利益如何平衡,恐怕要复杂得多、关键得多。这个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占绝大多数的庞大群体,既是中坚力量,也是这场改革触及利益最深的人群。如何处理好这个关键,决定着养老并轨能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关系到改革成败以及预期的公平能否真正实现。
国家为“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设立10年过渡期,期间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采取“保低限高”的措施,目的正是为了保障“中人”利益在改革中不受损。不过,确保待遇不下降,绝非为了维持既定利益格局,而是为了在双轨制的利益藩篱被打破后,被改革的群体能够享受公平待遇,让改革主体对象不吃亏。
改革之所向,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制造不公的“双轨制”被打破,养老并轨之后,作为旧格局下的既得利益者,也应该被公平对待。致力于公平的改革,没有理由出现牺牲者,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才能实现多赢的局面。因此,不让触及利益最深的、被改革的“中人”吃亏,是公平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诸多领域的利益格局势必发生大的调整,落后僵化的利益藩篱将被打破,新的、更加公平的制度将得以确立。在此情境下,不让改革先行者吃亏,应当成为社会共识。这就要求在改革进程中,在平衡各方利益的时候,做到“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落”。对于被改革的群体,既要让他们从旧的利益格局中走出来,又要确保他们在新的制度环境下,顺利站在平等的位置上,共享改革实惠。
养老“并轨”以及一切改革,都不能让改革对象吃亏。而保证“不吃亏”,必须要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平衡调节;是否吃亏的对比坐标,也不是旧的利益格局,而是新的改革公平。因此,讨论“中人”待遇的问题,不能局限于升还是降,而是要站在改革公平的维度,看见“不降”的初衷。确保“中人”待遇不下降,虽然可能维持原有的待遇水平,但绝非是为了维持旧的利益格局。因此,发放过渡期养老金、设置过渡期,保持“中人”待遇的平稳,只是为了打破利益藩篱的同时,让他们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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